2004-11-13

余憶童稚時Ⅰ

第一次參加選舉座談後,收到日日春來信,問發言記錄可否貼在網站上?我遲遲沒有回覆,因為覺得應該再好好整理自己「從小學選班長以來的政治冷感」經驗。流水帳又臭又長,總之是試著把話說得更仔細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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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恐怕自己是個害怕權威的人。因為害怕,總是採取距離,不至於對當權者和體制完全信服,還容易保持警醒(利弊均見,不值得自豪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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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過二分之一的小學生活,我的代名詞是班長。班上同學(尤其是同班男生)習慣叫我「班長」,而不喊我的名字。

小學六年共換了八個級任老師。二年級的時候因為功課好,加上口令喊得大聲,第一次被選為班長。被選為班長的那一天,回家告訴媽媽,媽的反應是:當甚麼班長?管那麼多事情做甚麼?當天剛好忘記把帽子帶回家,被詮釋為得意忘形,堅持要我走半小時的路回教室拿。

「當班長要做甚麼?」隱約有責備之意,不過也道出事實,我的確不知道班長除了喊立正敬禮以及幫老師跑腿外,還要做些甚麼?後來發現人們是會期望班長作為管理階層的。高年級輪值擔任的糾察隊巡視校園時發現這個班很吵,走進來問:「班長呢?怎麼不出來管秩序?」

我回家問同樣就讀小學的哥哥姊姊如何是好?名字一看就知道是我姊姊的人說,你就躲起來不用理他們。隔天被糾察隊點名時,我果真躲到桌子底下。

結果除了丟臉外當然是沒用。全班同學坐在底下講話的早自習,我得站上講台,在黑板上「記名字」,因而逐漸變成一個會拿鉛筆盒敲同學的頭制止他吵鬧的討厭女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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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上三年級,因為教室不足,我們班暫時被打散到其餘八個班級寄讀,每班五、六人。寄讀班的班長是個胖胖的可愛女生,不同於我的蹩腳,她顯然很瞭解如何扮演班長角色。我的「記名字」通常只有兩種選項:「講話」、「離座」,頂多加一項「吵鬧」,底下是座號旁邊畫正字,但這個女生她會記:「跟班長頂嘴」,而且非常理直氣壯。

原來人是可以享受權力的!冒犯權力是罪過,應該獨立出來由更高的權威處罰。

我很驚訝班長這種倒楣差事居然會被人視為掌權的位子,同時可能有點高興自己不是這樣的人。(上高中以後,有次跟念同一所小學的建中男生聊天,聊起某位老師,一致覺得這位人情班名師不怎麼樣,但那個男生還是對她心懷感激:「因為她讓我得到了我那時想要的。」「*#$?」「當班長。」)

三年級下學期,新建校舍落成,分散各班的同學回到原定班級,面對新的級任老師。不幸地,因為寄讀班老師的推薦(她曾經教過我的姊姊,所以對名字一看就知道是妹妹的我印象深刻),新的級任老師決定指派我當班長。

現在還很清楚記得這位老師的樣子。相較於為數眾多的媽媽老師們,她年輕、時髦,舞蹈科畢業,會穿紅色毛線洋裝,配戴金質腳鍊,用鼓棒打人。

品學兼優的成績單並無法免除我被體罰的命運(唉,通常是可以的)。因為當班長,常常要幫老師辦事,愈是戰戰兢兢愈是常常犯錯,也就常常被打。如果沒記錯,她不只用鼓棒,還打學生耳光。現在回想自己的順從簡直不可思議:三年級的我非常喜歡禮拜六,因為禮拜六只要上半天,相處的時間短,被打的機率自然降低;如果有某一天沒被體罰,就覺得非常高興和幸運。

我恐懼這位老師到甚麼程度呢?小學時有「國語習作」,配合每課課文有若干照樣造句、換句話說的練習。每隔一陣子,我奉命把參考書上的標準造句答案抄在黑板上給全班同學抄,從黑板的右邊寫到左邊,等同學抄好了再擦掉右邊,週而復始。白粉筆已經寫到比小指指甲還小,尖尖三角拖迆蒼白筆跡,站在黑板正中間的我不敢走到旁邊拿一根新粉筆。

如果走去換一根新粉筆,會被打嗎?被打的時候,我怕的是痛嗎?好像都不是。我怕的似乎是被羞辱、被另眼看待,怕自己和別人不一樣(那樣也就沒有「自己」可言),我懼怕任何未經指示和許可的行動被揪出來。

-未完待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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