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-06-23

分類&世代

區分世代最常見的方式是年紀。如果撇開年紀,可以怎麼看待目前檯面上的影像工作者?他們如何鍛鍊自己成為一名影像生產者?粗淺想到(但仍不太有效)的分類:

1. 在台灣電影年產量尚有百部之際,不斷跟片拍片磨經驗的,如:蔡明亮、張作驥、鄭文堂。
2. 以電視台戲劇節目為舞台,訓練說故事能力的,如:小棣老師和她的學生們、丁亞民、(曹瑞原?)。
3. 拍廣告賺了錢以後,自己投資自己拍片,如:早些年的王財祥、近幾年的鄧勇星。
4. 以獨立製片自我標榜者。

說分類無效,因為選項既不周延也不互斥。例如,後來拍的電影都不講話的蔡明亮,早期的單元劇作品被稱讚對白寫得好;鄭文堂開始電影創作前,曾是有歷練的廣告製片。

當中有些值得注意的轉折:

ENG的普及;有線電視頻道開放,湧現大量節目需求(所以一度出現sun movie投資拍攝【台北愛情故事】,也出現TVBS【台灣念真情】、超視【生命告白】等電視記錄片);隨後公共電視和慈濟大愛台開台,實景拍攝的單元劇或電視電影又再多了一些空間;DV降價和非線性剪輯技術的飛快進展,促進紀錄片和小型影像製作的蓬勃等等。

然後,拉哩拉咂想到的:

輔導金短片(不管是電影事業基金會的輔導金或後來新聞局的百萬輔導金)應該是重要的機制,撇開帶著畢業作品學成歸國的電影系畢業生,許多人是因為短片輔導金(加上負債和金穗獎的獎金回收),才成就短片作品;因為有短片作品,進而獲致拍長片的邀約。林靖傑、戴立忍、吳米森等人在首部劇情長片之前,都曾交出漂亮的短片成績單,而且說實話,有的人拍短片還拍得比較好。

創作類型的分野愈來愈模糊。紀錄片起家轉戰劇情片的有之(如曾文珍、周美玲),劇情片無以為繼、紀錄片卻推陳出新的有之(如吳米森、鴻鴻)。這當中也許是有意識地調整步伐,一路上拍攝紀錄片培養觀察人世的敏銳和說故事的能力,準備足了再開始說虛構故事;也可能是影像工作者維持生計的不得不然,要靠接案子活下去,儲備糧草。

界線模糊,似乎也意味著分工重組:如果一個傢伙不能從拍到剪一手搞定,他的競爭力是很低迷的。然後,一個不想∕不能∕沒有企圖心當導演的傢伙,他的生存之道該會是什麼呢?這真是我恆存的焦慮和疑問。

1 則留言:

  1. 想到另一個分類架構:

    1. 以自己名字當公司名稱的,如侯孝賢電影社、延平電影公司、楊德昌電影工作室,乃至吳念真影像文化事業等等。
    2. 不用自己名字當工作室名稱(也許是合資設立,也許只是美感問題),如土撥鼠、女視界;藍月綠光快活羊等。
    3. 沒有自己工作室的。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