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03-11

語錄

「如果要問人是誰殺的,我會站出來承認,可是平常不想被稱為殺人犯」

為什麼是這個譬喻而不是別的?

我聽到那名詞的憤怒,是一種直覺?還是一種建構出來的反射?(我真的這麼怕狗,還是我強迫自己要在狗兒還沒對我產生不利之前迅速隔開?)

但我確實感到黏滯和沮喪。本來要帶著不快樂回家喝悶酒,後來勉強自己和友伴們去吃宵夜。一封原可以寫得很婉轉的信,「這一點也不有趣,妳∕你可以不要再這麼做嗎?」,被我寫成嚴正聲明,然後得到嚴正回應。

嚴正。是不是一定要力道這麼猛才能如意稱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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