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失業的時候都想著要好好寫失業日記,沒一次能做到。昨天遇到熟人,讓我經驗到此事「不能與外人說」的性質,決心把筆記翻出來重新整理。
20050901
決定來寫失業日記。早晨醒來,窗外只有大風,無雨。拖拖拉拉吃完早餐,想著今天是不成為颱風假的颱風天,心情還是混亂。
本來應該把握時間好好剪接,至不濟也應該整理訪談綱要成書面,最後混到下午,直接出門去協會補訪。見了面,少不得解釋非自願性離職的經過,在她們面前我可以直言事件背後的遠因、近因、導火線,然而,這些分析再怎麼言之成理也是枉然。
眾人不約而同建議我去領失業給付(由此知道一個很窮的NGO可能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來……)。我之前以為領了失業給付,老年給付的年資會歸零,後來發現不會,不過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會勞工還是不能領,因為既然沒有一定雇主,如何證明陷入失業?
結論:想掙錢的話,還是要去住院才行。
訪談進行得比預定時間長很多,因此沒拍到BL的「音樂課」。下週四晚上練唱一定要拍。除此之外,失業期間要做的事還有:劇本。瑜珈。游泳。開刀。
20050902
開始進圖、做剩餘的旁白字幕,下午騎車去協會拿資料畫面的無字幕分軌帶,順便繳房租。
晚上接到電話,被要求寫五十個字簡介,應付第二波宣傳所需。打電話來的人自己也笑了:片子還沒有生產出來,就要想片名;內容都還沒有,就要給說明。不過還是很快寫完丟出去。
在低速運轉的工作狀態中,翻出保單查清楚住院可以賺多少錢:病房費一天1000;病房差額、醫療部分負擔及飯費等實支實付;手術3000*3單位=9000。術後六個星期必須拿柺杖或穿石膏鞋走路——這樣可以拍片嗎?
20050903
今天仍然沒有心情剪接。仍然反覆在想「解雇」這件事情。反省:自己的「後繼無力」是否構成工作不力?老闆們對於早上會遲到三五分鐘的我(下班時間有相對應延長),究竟忍耐度幾何?
一路檢討下來,覺得自己縱有過失,罪不及此:份內工作並不是沒做到,有問題不處理∕沒能力處理,而以解雇為手段制裁,並包裹「祝妳前途無量」的糖衣,算什麼呢?
晚上大老遠騎車去東菱晚會,途中萌生新的體悟:如果今天情況換成更嚴重的職災,或者性騷擾呢?我有沒有能耐說出我現在反覆想的,有沒有實力去爭取我應得的?也許這麼多天下來的不平靜,就是在恨自己孬。工作之脆弱,猶如卵石相擊。
20050904
(應該是終於開始認真剪了,沒寫日記。)
20050905
京都學姐打電話說來不及看我剪接,可否改約吃飯?於是工作到傍晚,出門和學姐聚餐。在座的有:學姐、律師、律師先生、工程師、主播、補習班名師,和失業勞工在下。律師學姐稱讚髮型很清爽,我:「可是我剪完頭髮一個禮拜後被解雇了。」律師:「是因為頭髮的關係嗎?如果是的話我們就告他。」「不,我想是勞退新制的關係。」「這樣就沒有辦法了。」
主播小姐提供了按摩棒示範以及文藝青年近照,十分有趣。簡言之就是愉快但沒有建設性的夜晚。
20050906
起大早去抗爭。所謂的社會治療。總統府接待室的統一企業冰箱。扭來扭去的痛苦採訪。
遭遇瓶頸,在協會鬼混到七晚八晚才回家剪接。太晚開始弄的後果就是剪到清晨五點才去睡,而且留下一個我很不滿意的結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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