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夜二點多近三點,接到製片打來電話:有件事情先讓妳知道一下,主景因為屋主夫妻意見不合,出借可能生變,一切重回未定之天。
這件事確實嚴重,但此時此刻有什麼是我能夠做的嗎?想了五分鐘之後,覺得努力睡著比較實在,隔天一早要開協調會。
結果負責申請的製片組窗口遲到(因為製片組開會開到兩點多),會議由大頭主持,列席者眾。被拿來開刀的我們申請資料錯誤連篇,還要面不改色地解釋每場劇情、鏡位及拍法。事後想,雖然這支片子要爭的都爭到了,但有些事情會不會退讓得太快?
支配單四天前就寄出了,開拍前一天的傍晚五點還沒發通告給演員。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?接下來的十四天我們將為這問題付上代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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